男女主角分别是沈苏沈方的现代都市小说《畅读佳作推荐穿越农家小日子》,由网络作家“钟家小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穿越农家小日子》是作者“钟家小生”的精选作品之一,剧情围绕主人公沈苏沈方的经历展开,完结内容主要讲述的是:给李叔搭把手,”沈苏直接把人给叫出来安排了:“娘那边有我和小茹,你就管着把这间房搭起来,”闲人都走了,她就好处理了。小茹那样子,真得一次治改——别说打脸,就是打人这事,也不能这么肆意。“小茹,你给娘赔不是了吗?——娘这是怎么了?”沈苏端着茶碗进来,王氏抱着头,小茹在一旁看着,根本不上前也不伸手。“老毛病了,不用管。”说......
《畅读佳作推荐穿越农家小日子》精彩片段
事情大概是因为那天李大妞送来了蘑菇,王氏看到了,又在沈苏不在家时进了灶屋,闻到锅灶下的烧蘑菇味道,就把那些毒蘑菇给直接埋在下面的灰里,但她母性还在,想给孩子吃,但明毅现在也不缺吃的,看到这明显不好吃的东西根本不吃。
也幸好孩子没吃,只是她吃了,吃的不多又让沈苏给她催吐了。这醒来人就清楚了些,就是不知道,是一时还是一世。
王氏已经被安置在床上,小茹在一旁守着。沈苏去院里给那几位泥瓦匠结算工钱。
“今天真是麻烦各位了。”沈苏一边是数着钱,一边说着:“杨叔的工钱结过了,这是二位的,这是李叔的,不过我家这一间房还没搭好,李叔还得再忙一阵。”
当然了,让李文义帮忙也不是白帮的。
杨二流走的时候还说了一句:“明扬家的也是个好人,到时候安大门的时候我还来帮忙啊。”
“嗯,到时候少不了要让几位大叔来帮忙的。”沈苏顺着说了一句,送几人到门外。
看到这几人走了,她才折回来,屋里还有王氏等着她要照顾,李文义还在那儿搭那个棚子顶,小方从刚才王氏出事就带着明毅,没有帮忙。
“小方,你来给李叔搭把手,”沈苏直接把人给叫出来安排了:“娘那边有我和小茹,你就管着把这间房搭起来,”
闲人都走了,她就好处理了。小茹那样子,真得一次治改——别说打脸,就是打人这事,也不能这么肆意。
“小茹,你给娘赔不是了吗?——娘这是怎么了?”
沈苏端着茶碗进来,王氏抱着头,小茹在一旁看着,根本不上前也不伸手。
“老毛病了,不用管。”
说这话的小茹,好像带着李氏那种势利,让沈苏十分厌恶,不由就皱了眉:“你这都跟谁学的?!”
大概是她的表情不太好,小茹不敢怼她,微微低了头,她娘这样子,嫂子不嫌弃,那是嫂子好,但毕竟是有毛病了,这么好的嫂子,她娘也忍心连累她,还有才五岁的弟弟,还不如这么过世了,两厢便宜。
“小茹,你这些,是被谁带坏的?”沈苏放下茶碗,看过王氏确实没事,她轻拍哄睡了,才转首,继续问,只要她不回答,她就一直问到底。
“孟小茹!”
她从来不打人的,一向觉得没父母的孩子比较可怜,原来还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之前是又穷又忙,没想到这一安稳,竟然是这么个本性,真是要气死她了!
被她连名带姓的叫着,小茹抖了一下:“嫂子,我也是为了这个家好,你看看,大哥不在家,家里家外都是你在忙,我要带着弟弟,还要管我这傻子娘,一个照顾不到,就是在吃!我不想给你添麻烦!”
说的还真是为她着想,沈苏彻底沉了脸:“那蘑菇,到底是怎么回事?”
“真是大妞姐给的,我看着也确实新鲜……”她说着,就自己咬着嘴角,带着理屈。
“你知道那有毒,还是要我去做了吃?你知不知道,那东西吃了,会出人命的!”沈苏真想打她一顿,这都什么脑子?!
“我没有,我只是……想让我娘生病,然后就可以……这样你就可以少些辛苦……”
她说的不太清楚,但沈苏却听的心里拔凉,气极了面上倒平静了,冷声说:“跪下。”
扑通!
孟小茹老老实实的跪了,正对着床。
沈苏侧了身,避开她对着的位置:“当着娘的面,你自己说,有你这么为人子女的吗?或许李大妞说的有那么一两分可能,但你别忘了,自己的日子自己过,你这么做了,对李大妞没半点关系和影响,人家依旧是吃喝照样,你呢?没了娘,你彻底成了没娘孩儿了!”
说到底,小茹也不过才7岁,就算再成熟,也是个孩子,沈苏有时候都忘了自己的年纪,会不由的按着自己的想法,现在让她跪着,已是及其少有。
但她这样,不让她张长记性,怕她记不住。
如果明扬回来知道的话——说起明扬,沈苏重重叹了口气:“如果你大哥回来知道你做了这种事——”
“不要让我大哥知道!”
小茹立刻打断她的话。这可千万不能让她大哥知道,她大哥可是向来最重视娘亲的。
“本来你这就是错的,下毒这种事是要人命的!你以为那李大妞是真对你好?”
沈苏没想到她这么怕明扬,稍微一想也就明了了:她家里出事的时候,她才四岁,明毅才两岁,见到的听到的,怕是多半都是李氏那种势利之人说的做的,李文义一家又对明扬多有照拂,那李大妞对她好也是肯定的。
她这么说李大妞,小茹咬咬牙还是没忍住:“大妞姐人很好的,对我们都很好,我大姐没换亲之前,她和我大姐的关系最好了。”
呵,沈苏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笼络了人家一家,这样就能过门了?过门之后也没气了是不是?
“你大妞姐,是心仪于你大哥的,但你家这样,李家是不同意的,以前你小,现在你已经七岁了,再不济,也好过四五岁的时候吧?”
要是一直把她当小孩子,真的要被坑死了,人说几句好话就联手回来对付家里人?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索性就让她跪着,好好反省反省!
王氏的病,本就是受了刺激,一直不好到现在,她总算知道原因了,不仅外人肆意辱骂,自己人都嫌弃了,本就是心病重于药石,能见好也真是运气——沈苏嫁来到现在,王氏也就这几天才稍显清明。
每次哄孩子似的哄王氏,沈苏心里就叹气,她不太喜欢孩子,虽然明毅是孩子,但明毅已经五岁,说话也能听,王氏还不如明毅呢,虽然不说话,也不哭闹,但执拗啊,比如这次吃这毒蘑菇,现在家里已经能吃饱了,但她改不了以前被饿狠了的习惯,见到不是明面的吃的,能藏就藏,能吃就吃。
唉,想到这个,沈苏再度叹气,家里还有一堆事,院子没收拾,大门还没安,这几天还不如之前的篱笆院,那篱笆,好歹还有个门。
出了门才看到院子里只有小方和明毅,正在收拾没用完的茅草,也没剩多少,那间茅草屋的屋顶厚厚的两层,一松一紧看着十分结实。
“李叔呢?”
那一卡多点的茅草不一会儿就被沈方收拾在一起,堆在那搭起的棚子口。
听家姐这么问,沈方一边拍着手上的灰一边说:“李叔回去了,房顶搭好就走了。”
人家这么出力帮了忙,和那泥瓦工拿一样的工钱,沈苏心里过意不起,拿了扫帚给小方,交代他把院子扫一下,她拿了钱去李文义家,感谢的最实在表达法,就是给钱。
虽然不多,但该有的,不能少了。
到李文义家门口,沈苏抬手开门就要说话,却听到李婶的声音,带着恨铁不成钢的语气:“给你说了多少遍了,明扬你就别想了,以前不行,现在明扬都有媳妇了更不行!我以前是看在他娘的面子上,想认个干儿子,他不答应那是看不上咱家,后来他家出事,我还认他做干儿子,是为了断了你的念头!”
“娘,明扬哥是有大出息的,我就等他两年。”
李大妞不甘心,她的明扬哥也是对她好过,只是因为家穷娶不起媳妇,换来的算什么娶亲。
沈苏的声音到底是没发出来,如果听到这话还能继续若无其事的感谢李文义,那一定不是她!
“你都十四了,就算你不想定亲,你月事都来了,你知不知道——”
“娘!我什么都知道,但我等到十六,也不晚。”
听着人家毫不避讳人的说,沈苏慢慢的退了出去。她好像什么都不能说了,事关明扬,她要看明扬的态度。李大妞还真敢说,一下子就要等两年,那这两年她准备做什么?还是准备,明扬有出息了之后给明扬做妾?
明扬是不会有妾的,因为,沈苏不允许。
她虽不是有意要听的,但听到了,心里很是不舒服。她还准备养成计划呢,这就被人惦记上了。
孟明扬,她就知道这家伙,不算老实会招惹人。不过,两年,毕竟时间不是现在,她不急,人都是会变的。——但说到月事,沈苏这身体,好像没有来月事吧?连初癸都没有,一来年纪确实小,二来,就是饿久了营养不良,这东西真是和营养有很大关系,她在来那个时代就是因为伙食不好来的比较晚。
唉,今天沈苏最长做的,就是叹气。
好像有什么事,堵的难受,说不出来却憋的慌,忍不住揉了揉胸口,能碰触到,是刚发育的窝窝头,这身材,还真想要加强营养啊。
“姐,你站在门外做什么?”沈方已经收拾过院子有一会儿了,就等着自家长姐回来做饭,他这一晌一直在忙着,都没停手,早就饿了。
沈苏不知道要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看到沈方时,那种责任感才重新出来,太阳余晖不多,要趁天做饭。
“小方,你去叫小茹。”沈苏进院直接就往灶屋去,也没看人在哪。
“小茹已经在灶屋里烧水等你了,”沈方有点奇怪的看这她:“姐,你怎么了?有些恍惚啊。”
还真是,她自己也觉察了,揉了揉额角,沈苏摆手:“没事,这几天因为家里忙,说好给人家抄眷诗稿的都没动笔,今天晚上开始,我教你们诗词。”
明毅能有什么事,沈苏偏头叫明毅出来,心下一惊知道大概了,无非就是昨天的事,但昨天——不提还好,明毅的胳膊今天肿的更厉害了!
一时气上火来,沈苏根本不等孟和春说话,直接就把明毅往前推送了一步:“明毅,吧你胳膊让大伯看看,你大堂哥明开可是真狠的心,才五岁的小子,就推磨,呵,我还真不知道,孟家的小子是这么有本事了,十二岁会作诗,五岁就会推磨了!”
“咳,那是明毅好学,想要知道诗甘愿用体力换的。”孟和春之前就已经问过明开了,此时很是不满的看着沈苏:“明开老实,从不说谎。”
沈苏再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一说,简直要笑喷,把明毅的衣袖拉好,索性不吭声了。
她不说话,孟和春就觉得是自己理屈,又说:“我是来问明毅的,如果真想学,让爹起个头,几家怼钱送明毅去学堂,明毅也是个聪明的,虽然年纪小点,但可以让明开照顾着……”
“不用了。”
沈苏淡淡打断他的话。
孟和春错愕——他没听错吧?这可是事关明毅的前途,这沈氏说什么?不用了?难道是怕家里没钱还不起?还是担心明扬不在家这事做不了主?
“明扬家的,这事关明毅的前途,不是你能决定的,应该让爹出面,还有明毅自己的意见,你要是做不了主,让明扬回来再商量也行。”孟和春还没忘这是人家的家事。
不过他说话太过好笑了,动不动就拿孟知恩说事,跟没断奶似的,沈苏想笑又觉得不太合适,万一这孟和春也是个孟和光那种神神叨叨的,看到自己这样,还不得吓死?
想了一下她找了个“合适”的理由:“明毅现在才五岁,就算想学,自己去那么远的学堂一学八天,他照顾不了自己,明开虽然是长兄,但他自己怕是也不会洗衣服吧?所以我说不用了,其实明扬已经打算好了,等明毅再大两岁,就送他去学堂,孟家怎么都得有一个读书的。”
孟和春顿了一下:“话说的不错,你家有钱吗?”
就知道会这么问,沈苏想说有钱,又怕他打什么主意,想说没钱,那刚才说的话又得找个谎来圆,正在想连环谎想的心塞,沈方从外面匆忙跑进来:“呼呼,姐姐,呼,大夫,呼,来了!呼呼……”
——气喘吁吁的,一头汗珠子。
沈苏急忙扶他来回走几步,一手在桌子从瓦罐里倒了茶,让他先喝口水。
王忠义就算身体不错,也跑不过一个八九岁的孩子,跟在后面,喘的比沈方厉害多了,沈苏让沈方先坐了,又出去扶大夫。
“你家,那谁病了?这小子,跑断腿了,让我,先喘会儿……”虽然没沈方那大口喘气的厉害,但一句囫囵话都说不了。
孟和春还等着听他们家家底呢,冷不丁听说大夫来了,心里就有些咯噔,家里有人病了……小茹和王氏都没出来……不是像老四家说的那样吧
这么一想,孟和春坐不住了,急忙起身:“你家既然忙,那我改天再来。”
沈苏只看了他一眼,都没说什么,人就走了,好像这大夫来了会发生什么事,不过她没空搭理这里,眼看王忠义喘的越来越厉害,大有上不来下一口气的样子——
“王大夫,来,再走几步。”沈苏不能眼看着他就这么喘过去,伸手扶住他的手臂,直接往前带——这是常识,跑步之后不能马上就停。
王忠义毕竟年过四十了,这个时代活到六十就是寿星,他这个岁数,如果有妻子那也是爷爷辈儿了,身子骨怎么可能像个小孩子,之前的时候被沈方拉着跑,他半道就跑不动了,让沈方先回来了,以为这家一定是急病才这么心急,谁知道——这丫头拉着他继续走是干什么?他要喘不上来气了……咦?
竟然好受多了?虽然依旧气喘,但走动间,明显比刚才好受的多了。王忠义不由就想停下。
沈苏手下使劲拽着他往前:“就像刹车,要有个缓冲,你这么直接站住,一直供血的心脏受不了,一呼一吸间要用到氧气,你站着喘,皮肤里的氧气出不来,体内积的多了,就心爆而卒。”她已经尽量捡他能听懂的话来说了,好歹这也是个医生,总是要比那么盲流要知道的多些。
饶是这样,王忠义也不知道那啥阳气,不过他在院子里转了两圈之后就差不多恢复正常了,看着端了茶碗出来的沈方,急忙喝了几口,问道:“你家里谁病了?”
这也算是来的频繁了,几天来一趟,王忠义这次被沈方催的连药都没带齐。
待进屋看到王氏的脸色,他急忙去探鼻息——青白一张脸,太吓人了!
“这是怎么了?”他一手切脉,偏头就问。
沈苏苦笑:“我要是知道,自己都能开方子了。我娘会点拳脚,正在教呢,忽然就这么倒下去了,当时家里就全乱了。您看,我娘这是怎么了?”
把话原封不动的还给他,沈苏等着结果。
王忠义摸了半天脉搏,都没摸着,明明有呼吸,就是脸色太过骇人,而且也有温度,他没敢直接说,摸了一会儿隐隐摸到了,却连心都沉了——这不带起伏的脉相,不是人有的。
一直等着结果的沈苏看他脸色都来回变换,心里顿时忐忑,不会出了什么事吧?
难道是,积毒发作?
沈苏并不知道这个时代是怎么了解病因的,切脉这种高科技的手段,她真学不来。知道王氏吃了毒蘑菇之后,她只是催吐了一次,后来……连药都没用,王氏就有清醒的迹象了,所以都没往别处想,现在冷不丁的出事,如果不是沈苏想的够全,怕是也联系不到之前了——毕竟,过去六七天了。
“王大夫……”
“呃,怪事怪事,这脉搏,流利上下,都不用开药了。”王忠义忽然面色一轻,松开了手指,去收诊脉的药囊:“你不用担心,喂些温水,自然就醒了。”
只用喂水?沈苏听不懂他之前的话,但眼下也只能遵医嘱,端了温开水进来,扶起王氏喂上几口。
王氏并没立刻清醒,沈苏知道是要等的,让王氏重新躺好,她拉了一下薄被,就看到王忠义要走,急忙追了出来:“王大夫。”
王忠义这次都没说钱的事,沈苏怎么好不提,追出来就是给看诊钱的——就是诊金。
“你家婆的病,我无能为力了,看上去是好的,怕是也支撑不了多久,你若是有心,就准备着人参,像这样晕倒昏迷,就用人参提提神吊吊命,也是能撑上一段的。”王忠义说了实话,倒也不是吓唬她,因为丝毫没有夸大:“看得出来,你平时管的也干净,不过心神受过重创,能活过三十,也是幸事了。”
“……我没听明白,”沈苏搓了下手指:“你是说,我家婆,要准备白事了?”
啰嗦这么一大堆,如果不是这个意思,沈苏还真听不懂了,什么是撑不了多久了?什么是用人参吊命?什么是活过三十就是幸事?明扬都已经十五了,王氏肯定过了三十了。
王忠义脸色一僵,还以为沈苏是故意找茬,但看沈苏的神色确实不知,才想起这也就是个丫头,不过成婚早些,他还以为是想赖掉诊金的,当下缓和了语气:“白事常备,总是会用上的,我这儿有老山参,年份不久,价格也不贵,你家如果有钱,就买上年份的来用,效果会更好。”
任谁听了“总是会用上的”都不会有好脸色了,沈苏也是差点气结,不过这话也是实话,谁家没有个红白事?看王忠义主动拿出来人参了,沈苏直接问价格:“这个多少钱?”
“十两。”
沈苏有些诧异的看了看他,没听错吧?——瘦干了的手指粗细的山参要十两!?她不是不想买,关键这东西也太没卖相了,瘦长瘦长的,能吊命?
沈苏又问了一遍:“多钱?”
“十两。”王忠义说着,眼神里带了“看错人”的表情,还以为是个忠孝的,结果十两都舍不得。
“你等一下。”
沈苏倒不是觉得贵,只是觉得性价比太高了,这丑不拉几的山参……好吧,她确实觉得贵了,不过是人参,这个价格肯定也买不到什么好的东西了。
拿了银子出来,丝毫不犹豫的给了他,接过那人参就问:“这是要切片还是煮水?是生吃?单独吃还是配药吃?有什么不良反应?有什么……”
被沈苏这么一串问题给问的片刻就全然混淆了的王忠义看了看手里山参换成了银子,耳边全都是这样吃那样吃的吃法,实在插不进话,只好重重的咳了一声:“咳咳!你一句一句的问,我一句一句的回行吗?”
这下子沈苏闹了个大红脸——果然是急病慢郎中,急死人只需分分钟。
王忠义把用法作用效果以及可能会有的副作用都说了一遍,沈苏连连点头表示肯定的认同。
王忠义被沈苏这恭敬的态度弄的,觉得自己真就是济世神医,说话更有力了:“……如果你能用百年以上的山参,那效果更好,虽然不到起死回生,但只要有口气,哪怕只出不进了,还能吊上两天,我曾经就见过……”
歪了……沈苏本来认真听呢,结果不出五句,他说到他自己的见闻了,谁要听他的见闻,有这功夫,还是去看王氏的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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